為充分發揮两岸地理、人緣、科技等優勢,進一步促進海峽兩岸人才交流與合作成果共用,福建省院士專家工作辦公室(甲方)與本協會(乙方)就開展臺閩農業人才和技術交流合作事項進行協議及商談;達成如下共識: 一、本者優勢互補、合作雙贏的原則,保持經常聯繫、互通需求資訊。 二、協會受甲方委託,物色、聯繫臺灣專家學者至閩進行交流合作,甲 方負責臺灣專家接待及活動安排。 三、協會受甲方委託,承接福建赴臺考察交流的專家學者的邀請,並協助 辦理報批及相關活動安排。 四、甲、乙雙方協助對方在臺、閩承辦農業科技成果推介和其他相關活動。 五、甲方協助協會承辦臺灣農業專業技術團隊赴大陸考察及觀光活動。 六、以上活動的相關費用及相關事項屆時另行商定。 |